wayup06 2006-6-14 11:28
[06.6.14][注意]〖2006-6-14〗〖公告〗新闻发布区回帖须知!!不读会后悔的哦……
[b]新闻区回帖须知:[/b]
1.严禁纯水,如HOHO,顶,感激楼主LZ,……等等之类,一经发现,删之;
2.注意发贴内容与楼贴相关;
3.不得连续回复同一主题,规定不得超过3贴
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哦……
[[i] Last edited by wayup06 on 2006-6-17 at 07:52 PM [/i]]
滨崎幽 2006-6-16 00:31
支持~~~
但是,“不得连续回复同一主题,暂规定不得超过2贴”,是不是有点~~~,万一有人忘说什么了,而又补发一下,,怎么办啊???我建议改成不得超过3贴。
困困 2006-6-19 15:40
我觉得不应如此规定,只要不是灌水帖,多几帖又何妨呢?
wayup06 2006-6-22 12:35
[quote]Originally posted by [i]困困[/i] at 2006-6-19 03:40 PM:
我觉得不应如此规定,只要不是灌水帖,多几帖又何妨呢? [/quote]
有一定道理。这样规定是为了让大家多在不同主题、不同板块发表帖子,而且在同一主题下个人发的帖子多了,一般会成为灌水……